简介:中公时事政治频道改版国内国际时事政治热点,并获取时事政治热点政策理解、理论仔细观察、时事大事记及时事政治热点汇总等。今天我们注目--时政热点:乘坐孩子遭到车祸算数工伤反映确保弱者情怀。江苏省人社厅近日印发关于实行《工伤保险条例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,对工伤所指的工作时间、工作场所、下班途中还包括哪些情形等争议性问题具体细化。
意见认为,职工在下班途中买菜、乘坐小孩,或到父母、子女和未婚的住所遭遇车祸皆算数工伤。意见自2017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继续执行。(11月16日《中国青年报》)江苏省的新规定,仅次于亮点在于对工作时间的范围展开了细化,明确指出,在下班途中乘坐孩子、买菜,到父母、子女、未婚住所探望,都归属于工作时间。
这样一来,在这些地方遭遇车祸能获得维护。这样的规定,让我们感受到偏向弱者的制度寒冷。
由于工作时间的概念过于具体,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了很多纠纷。有的人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,不会被以不出单位范围的理由,拒绝接受承担责任。有的人在下班途中遭遇事故,也不会以你是去买菜的,你是去相接娃的等等理由未予支付。
不过细心看看,这也怨不得用人单位和保险公司,因为工作时间没具体众说纷纭,明确继续执行的时候也就有了有所不同的理解。于是就产生了很多失望现象。某种程度是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,这个企业担责了,那个企业没有担责;这个地方赔偿金了,那个地方没有赔偿金。
明确到法院,有的法官指出,所谓的工作时间就应当是在企业下班的时间;有的法官指出,工作时间的内涵是必须伸延的。后来对于工作时间也展开了法律伸延,将下班途中划入了工作时间。但是明确到个案中,仍然纠葛于下班途中乘坐孩子、买菜、探望父母等等算不算工作时间。
江苏的新规定,给上班时间一个更加清晰更加精细的框定,或许对用人单位过分严苛,但它反映了司法向弱者弯曲的理念,这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有益尝试。规定虽然好,但是如何落地和实施,还是一个问题。这必须保险公司、用人单位、司法部门达成协议高度一致,无法让江苏人社部门的处理意见,只是单方面的意见,没执行力。
有一点思维的还有:下班乘坐孩子时逢车祸算数工伤能否沦为全国统一标准?更加多涉及信息请求采访中公时事政治[正当理由声明]本文源于网络刊登,专供自学交流用于,不包含商业目的。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牵涉到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,请求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,我们将立刻处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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